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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不看清易出问题 保留凭证细签合同好维

出处:翘楚验房 2014-09-10 16:05
   合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凭证,但大多数人在签合同时却往往不细看条款,以致出现问题后无法维权、投诉无门,让不良商户钻了法律空子。8日,记者走访了几名曾在家居消费中遭遇过合同纠纷的业主,并采访相关业内人士支招遇到此类问题该如何处理,同时提醒,购物时保留凭证,细签合同,避免合同变成一纸空文。
 
   案例:
 
   “去年8月,我请某装修公司装修新房,在贴卫生间地砖的时候,我发现其高度和客厅的地砖高度差不多一样,遂要求装修公司给我返工,但该公司的现场监理却认为工程符合原定设计,如果重新施工,需要另外付费且要延长工期。我记得当时签的家装合同中明明写着‘有质量问题的工程,装修公司必须返工,而且费用由施工方承担’。而施工方这样回应,完全就是耍无赖。由于当时急着用房,我最后只能自己做出了让步,多付了些费用。”新仓库丝绸苑居民李女士郁闷道。
 
   据航天阳光小区业主赵传东介绍,前不久他们家的客厅吊顶在工程保修期内出现了开裂,但装修公司却以该设计属“私单”,不在保修范围内为由拒绝,而当时我是和设计师口头商量好了需要加个吊顶,且另外付了钱,既然装修公司收了钱,这应该不属于“私单”,应在保修范围内。
 
   同样,南苑小区业主罗敏也说道:“最近家里的下水道经常堵塞,最初想着麻烦,就自己处理了几次,但问题依旧反复出现,家里的客厅经常一片汪洋,后面找到装修公司,却以已超过了5年保修期为由拒绝维修,要修得按市场价收费。我觉得这不合理,防水是装修工程中的重点,现在刚满5年就出现了问题,我认为这不合理。”
 
   业内人士:
 
   业主与装修公司的这些合同纠纷到底是谁的责任呢?随后,记者采访了四川万鑫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刘光荣及相关业内人士。
 
   刘光荣建议,消费者首先要多对比几家装修公司,最后选择具备一定装修资质的装修公司;其次,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对每一项装修内容都进行一个详实、清楚的约定。消费者还应事先了解一些工程验收要点,既不要放松工程质量监督,也不要矫枉过正。
 
   一般而言,装修合同应当以国家标准来约定装修事项,但一般一些较小的事项并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来约束,以实践经验来说,消费者应当延长家装中一些重要部分的期限。有的工人为了赶工期而敷衍了事,业主也认为装修出的效果没达到预期值或装修质量无法保障,这些都和工期有关系,所以业主不妨给自己和对方多一些时间,也可先付一部分钱,待完工后再付剩余的钱,这样业主也可为自己留有余地,若对方没装修好,可延缓付余款的期限。
 
   相关业内人士还提醒,只把目光集中在保修年限上可能让商家钻了空子。商家在保修期后免责的前提是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瑕疵。如果产品本身不合格,业主仍然可以在保修期结束后追诉商家责任。
 
   消协:
 
   对此,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王于文提醒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家装过程中一旦项目变更应有书面约定。此外,建议消费者多长个心眼,除了了解合同外,对于结算的问题也不能轻信他人,即使是他人代缴,也应索要和保留相关票据。
 
   其次,签订保修、安装合同时一定要先了解所购买的商品国家有没有规定的硬性保修年限。
 
   如国家规定保修两年,但商家只签订一年的保修合同,那么合同无效。一般大品牌在过了安装保修期后,也会因为责任和口碑问题帮助消费者无偿处理跑漏等问题,所以在购买产品时也要着重考虑商家信誉。
 
内容来源: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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